晋建标函〔2017〕246 号
各市住建局(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7]9号)要求,现将做好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督导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扩权县)如实填报,按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要求填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甲级、乙级。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eca.org.cn),填报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各市应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汇总表(附件1)和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总结,报我厅标准定额处。对需要申请报表系统用户名或用户密码的企业,各市统计后于3月25日前统一报省厅申请。
四、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中,遇到的报表系统技术等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及网站技术支持联系。统计报表工作方面的问题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黄 维
电话:010-58933216
技术支持电话:010-82326699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谷秀平
电话:0351-3070557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汇总表.xls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7]9号)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702/t20170222_230693.html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