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标定函〔201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管理,根据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晋建标字〔2006〕49号)有关要求,拟对我省2010年(含)至2015年立项未完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标准主编单位从速核实、查验本单位历年来未完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并按照附件要求,填报计划项目一览表,提出拟完成时间,最迟应在2017年底前,上报标准征求意见稿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后续工作。上报计划项目一览表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同时上传电子版)。
二、2017年4月,未上报的计划项目,我站将汇总整理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终止计划项目任务,并视实际情况暂停其主编单位承担其他计划项目的资格。
三、各计划项目主编单位应加强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抓紧推进项目进度及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尽快完成计划项目报批等工作。
联系人:齐锦程
联系电话:0351-3580119
电子邮箱:qijincheng1007@163.com
地址及邮编: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030013
文件及其附件可在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http://dez.sxjs.gov.cn/下载。
附件:承担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情况一览表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