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标字〔2016〕2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T241—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原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1—201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2日
晋建标字〔2016〕2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T241—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原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1—201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