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21〕74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工程建设类企业年报统计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的相关企业,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均须报送2020年度统计报表。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相关企业认真学习《通知》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企业报送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于2021年7月1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报送至我厅。
三、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统计制度和操作手册,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填报时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联系方式: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 杨雪净 0351-3580156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 郝胜利 0351-3580010
工程招标代理统计 张丽春 0351-3580114
技术咨询 010-88018812 010-88018813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