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标函〔2021〕46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动态管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方式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包括扩权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太原市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20%,其他各市抽查不少于3家。
二、检查主要内容
核验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新设立、乙升甲、延续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检查2020年1月以来归档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对投诉造价咨询项目重点检查;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在各市承揽业务情况;结合检查情况对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暂不登录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荐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
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依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晋建标字〔2020〕67号)、《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的通知》(晋建标函〔2018〕734号)规定开展。
三、检查结果应用
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规定进行差别化管理。
(一)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做精,减少检查频次。企业在承接业务和参加造价咨询招投标时,结合实际可免于资格预审;优先推荐工程造价咨询优秀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劳动模范,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等。
(二)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加强督导、督促提升。
(三)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将其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资质延续和资质升级时由市级管理部门核实资质承诺条件。
(四)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实行惩戒机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连续12个月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建议原发证机关依法撤回其资质证书。
(五)企业在承揽业务、市场宣传和投标评标时均可使用信用信息。企业发生不良市场行为时,主管部门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四、检查总结材料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省住建厅报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和信用评价总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1),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推荐名单(附件3)。
五、检查时间安排
(一)2021年7月,各市完成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7月底前将检查和信用评价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文档发邮箱sxszjtbzdec@163.com。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随机安排实地抽查,根据省厅抽查和市检查情况,综合核定信用评价等级。检查和信用评价结果在山西省住建厅网上公布。
六、检查其他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开展工作。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
(二)各市造价咨询管理部门要通过市场协调联动机制方式,掌握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开展业务情况,积极有效监督管理。
(三)各市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四)为了做好检查工作,各市明确1名同志作为检查联络员,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省住建厅。
联系电话:0351—3070557
0351—3580073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3、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推荐名单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