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标函〔2018〕46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我省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综合考评集中整改工作已经结束,现就整改情况及要求通报如下:
一、在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综合考评工作中,有12家本省企业、20家省外企业在晋分公司未通过考评,被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期于4月4日结束,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的企业,按规定可以申请有关资质审批事项、开展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二、在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本省企业,不得以现资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可按规定重新申请造价咨询资质。
三、对外省造价咨询企业未按规定在晋设立分支机构的,暂时停止其在晋承接新的造价咨询业务,需按建设部令149号规定重新办理入晋分支机构备案。一个企业在晋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皆须满足有关规定或整合为一个分支机构。
四、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应用,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人员。要多渠道采集在晋外省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将省外入晋造价咨询企业和本省造价咨询企业一并纳入监管范围,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树立良好的市场从业形象,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附件:1.山西省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考评整改情况附件1.xlsx
2.省外入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考评整改情况附件2.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