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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7年从业考评情况的通报(第4号)

来源:阳泉建筑工程信息网 |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 浏览次数: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我省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综合考评工作已经完成,现通报如下:

  一、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综合考评工作,从7月份开始,由各市按要求在辖区内从业的咨询企业进行全面考评。10月底,省厅派出10个检查组对各市的考评情况进行抽查复评。今年,共对我省237家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考评,本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按照得分情况进行了评级(对个别资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未予评级)。

  二、综合考评评级既是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从业信用信息,也是企业在招投标和其他从业活动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共享此信息。在今后造价咨询从业和招投标活动中,造价咨询企业不再出具其他市场行为从业证明,有关部门也不再开具类似证明。

  三、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评级情况,认真对照资质条件、从业行为、咨询成果质量和业务拓展与创新四个方面的评分标准,找准企业发展的不足之处,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综合水平。

对资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集中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期内重新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考评申请。重新考评达标后,可正常申请资质审批事项;逾期或重新考评仍不达标的企业须重新申请造价咨询资质。

  四、省外入晋造价咨询企业要主动配合咨询服务地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考评结果为整改或未参加考评的省外企业,尽快整改并主动向咨询服务地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考评。各市要加强省外入晋企业的市场监管工作,继续多渠道采集外省企业在晋造价咨询的活动情况。对未整改和整改后考评仍未达要求的省外企业,2018年禁止其在晋承揽新的造价咨询业务。

  五、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创新监管方式,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人员,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不断完善造价咨询市场管理,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树立正确的市场从业导向,共同营建一个创新、规范、提质、公正、守信的造价咨询环境。整改期满后,各市要把省内、外企业的整改情况报省住建厅。

   

  附件:1.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情况考评结果.xlsx

            2.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考评整改名单.xlsx

            3.外省入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考评整改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4日